TPG 週刊 - Issue 10 不知道是否能一路發刊到 Google 被拆分

TPG 週刊 - Issue 10 不知道是否能一路發刊到 Google 被拆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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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PG 週報會在台灣時間每週一早上 10:00 出刊,每一期將由 TPG 成員分享當週所閱讀的大小新聞與短評,還有不分新舊的優質閱讀文章分享。

新聞短評

Q1 Global Streaming Time Up 10%, Ad Impressions 18%, TikTok Reigns in Sports

根據最新 Conviva 串流影音媒體報告,全球串流影音觀看時間年平均增加 10%,主要來自亞洲(+172%)、非洲(+55%)和大洋洲(+50%)。影音廣告市場,廣告曝光量成長18%、廣告請求成長14%,歸功於冬季奧運、美國超級盃以及 NCAA 瘋狂三月賽事。連網電視(CTV)市場,Roku 在觀看時間以佔比 31% 持續領導市場, Amazon 以 16% 位居第二。職業運動賽事在社群平台的串流影音運作越來越重要,TikTok是唯一個社群平台在各項職業運動中市占率皆有成長的媒體,其中德甲聯賽、意甲聯賽和英超聯賽在 TikTok 用戶成長率最高、各成長6%。(Brick)

Apple's Internal Data Shows Many iOS 15 Users Turn Off Personalized Ads With Minimal Impact on App Store Search Ads

雖然有 78% 的 iOS 15 使用者選擇關閉 「個人化廣告」選項,但對 App Store 搜索廣告的影響卻是微乎其微,這群使用者在 App Store 的搜尋廣告的廣告轉換率,仍表現優異達 62.5%。有趣的是,反而啟用個人化廣告的使用者轉換率較低為 62.1%。個人化廣告是經由使用者授權後,將蘋果的第一方數據,如搜尋及 App 下載的紀錄,用來遞送匹配的搜尋廣告,以及涵蓋使用者在蘋果第一方 APP 如 Apple News 的瀏覽行為等作為優化使用。(Brick)

Shopify’s new Audiences tool tries to give brands better targeting in a post-iOS 14 world

全球開店平台龍頭 Shopify 新服務 Shopify Audiences 上線,讓線上開店平台商家可以透過此服務,透過加密及去識別化處理後,可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平台使用 Shopify 上豐富的使用者行為數據,後續也將擴展支援到其他廣告平台,如 TikTok、Snap、Pinterest、Microsoft Advertising 和 Criteo。Shopify Audiences 的出現,有機會幫助廣告主在眾多隱私政策與限制的影響下,解決銷售歸因及成效轉換日趨下滑的問題。透過 Shopify 平台服務,促成廣告主同業之間數據合作,將彼此第一方數據共享。此一作法或許將對零售業帶來革命性的數據應用思維,讓電商們學習攜手合作數據、迎接未來各式隱私挑戰。(Brick)

‌‌Apple, Google, and Microsoft commit to expanded support for FIDO standard to accelerate availability of passwordless sign‑ins

談到隱私科技、除了反使用者追蹤之外,在網站的「登入驗證」方式上,各家瀏覽器也開始決定要共同推動標準。其中 FIDO 標準算是這幾年很熱門的一種選項,讓瀏覽器可以透過人臉辨識、指紋辨識或作業系統的系統帳號等作為網站登入的方式,取代傳統的帳號密碼登入。此一設計對使用者而言當然是更加便利,對網站主也是提升第一方使用者登入率。(Richard

AdExplainer: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VOD and FAST

在本週當中很常提到的 AVOD 與 FAST 即便對於從業人員而言,都是很容易搞混的兩個名詞,在這篇文章當中有做詳細的比較。簡而言之,雖然兩者都是用廣告作為串流的盈利模式,但是 AVOD 的內容主要是使用者隨選的節目,而 FAST 則是如傳統第四台一般,每個使用者在同時段收看相同的節目內容。(Richard

Apple iOS browser grip loosened under latest draft EU rules

雖然在 iOS 上有 Chrome 與 Edge 等第三方瀏覽器,但你知道在目前蘋果的規範下,其實這些 App 底層都是用一樣的 Safari 瀏覽器引擎嗎?在近日歐盟的流出的法條中針對此一限制有所回應,要求蘋果要能夠讓第三方瀏覽器廠商使用自家的瀏覽器引擎,在不久的未來,或許可以看到真正的第三方瀏覽器上架 App Store,讓使用者有更多的選擇。(Richard

U.S. Podcast Advertising Revenue Hits $1.4 Billion in 2021

IAB 公布去年全美 Podcast 廣告金額超過 14 億美金,雖然此一數字相對於整體數位廣告市場而言仍相當小,但是成長的幅度卻相當驚人,是整體數位廣告成長的 2 倍快(+ 72%),且除了傳統的商品置入口播廣告外,動態的廣告插入技術也日益普遍。(Richar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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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 Senate Bill Would Break up Google and Add Transparency to Digital Advertising

上期跟大家分享過,美國以 Mike Lee 為首的共和黨的參議員們將聯合提出法案,要針對數位廣告產業中不公平的壟斷行為提出因應措施。而就在這週此「數位廣告法」(Competition and Transparency in Digital Advertising Act)草擬條文正式公告。

多數媒體並沒有刊載實際的法律條文,不過內容對於從業人員而言算是相當易懂,在法案當中,依照廣告營收規模的大小,分成了兩群且各自有所規範,而這些規範可說是相當的拳拳到肉。以下做一些重點節錄:

針對在數位廣告每年有 200 億美金以上營收的企業,法條當中禁止:

  • 經營 Exchange 的不能經營 DSP 或 SSP
  • 不得同時經營 DSP 以及 SSP
  • 如果企業本身有購買或是銷售數位廣告,那也不能經營 DSP 或 SSP

這部分的條文,基本上完全是針對 Google 而來,在此規範下,從廣告主、DSP、Exchange、SSP 到媒體,只要超過 200 億美元以上廣告營收的企業,就只能從生態系裡面擇一來做,不能扮演複數角色。

而針對數位廣告每年有 50 億美金以上營收的企業,法條中則要求:

  • 企業有責任需要替其客戶提供最佳利益,而並非先滿足自身企業利益
  • DSP 或 SSP 需要在每次交易中做出對客戶最有利的選擇
  • DSP 或 SSP 在客戶要求下需要提供透明化的資訊讓客戶驗證上述兩點(條文中還有詳細規範需要提供每個版位、每次廣告競價的各家出價資訊等等)

換而言之,提供廣告技術的廠商,在此法案下會被嚴格的檢視,是否有在交易過程當中動手腳,謀取不正當的利益。且需要提供透明公開的資料,讓合作的夥伴能夠有辦法查核與檢驗。

如此進步追求自由公平交易的法案,當然距離通過仍然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,且過程中勢必會受到刪減或是修改。不過整體立法的精神是相當令人敬佩的,就算最終有所刪減,但此法案條文的推出便已經是種下了改變的契機,期許我們在未來能見到一個更加自由、公平競爭的廣告產業。(Richard

技術議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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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稿編輯:Ariel